
如果在北京打工的人叫“北漂”,那么我们这些在南方打工的人也可以暂时“南漂”一下。
我仅仅“南漂”了一个月,在一家私人企业里做文员。其实工作很简单,属于没事找事型的,我的学历相对工作来说很浪费,但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,让你读那么多书又没有地方用得着,呵呵,这个问题放在这里讨论可能有点太大了,那我们就不说了。
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吃饭和睡觉是最难解决的问题,我这个“南漂”还真给碰上了!
刚来桂林的时候住酒店,以前在新疆住标间是200块,来桂林一问才70啊,70块就可以住标间了!(我高兴啊,省钱不是吗?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本地人住才40块钱,因为我是外地人,人家忽悠我!!)刚到酒店放下行李就去找房子,我想一般的小区附近都应该有房子租的,所以就在酒店附近折腾开了,找了我所有能找到的小区(就找到两个),结果一无所获。第二天我转化了思想路线,开始走“中介”路线,看了四次房后我的计划彻底流产了!那些房子根本就不打算出租的,写在那里骗中介费的!你说我们国家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?到处都是骗人的,好像是改革开放以后,这个人的心理都改革了,生理都开放了,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不是邓爷爷的初衷了,他一开始就只是想让大家提高生活水平的,哦,好像有点跑题了!
在对中介彻底失望后我开始留意街头小广告,那些天我的生活好像就是吃饭和走路,终于皇天不负啊,在桂林郊区某个饭馆的后墙上我看到租房启示!打电话过去的时候房东没有空,约好了第二天看房,中间聊的时候她说房子是400一个月,3房2厅。我当然满口答应了,当时心里想我住一间,其他的租出去,说不定我都不用付房租!第二天我兴冲冲跑去看房,心里那个美啊,人家新装的房子,虽然是在村里头,环境又差,但是便宜啊,什么好事都让我占了,别人还活不活了,于是一口答应下来。然后房东跟我说一个人住一幢房子会怕了,叫他老婆回来和我一起住,他们的电器我还可以合用,房租不加了,我能不同意吗?结果怎么样上当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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